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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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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又稱成本補償合同,或稱工時及材料補償合同,即業(yè)主向承包商支付實際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費,按事先協(xié)議好的某一方式支付管理費以及利潤的一種合同方式。

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點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兩大特點:

(1)設計與施工并行,施工與項目運營并行。在設計未完成之前便開始施工,隨著設計的完成,部分單項工程開始投產運營,這時施工與運營并行;

(2)激勵杠桿作用。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一種

審計成本付款的談判協(xié)議,承建商的利潤R來自協(xié)議中簽訂的固定費用P和激勵費用Q,即實際成果B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成本工期、質量目標A,若B>A,R=P+Q,若B<A,R=P-Q,促使承包商更加關心成本、工期、質量。

Image:縮短工期.jpg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好處:縮短工期,如上圖所示;降低成本,如下圖所示;提高工程質量。

Image:降低成本.jpg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優(yōu)點與缺點

工程內容及其技術經濟指標尚未完全確定而又急于上馬的工程,或是完全嶄新的工程,以及施工風險很大的工程可采用這種合同。但其缺點也很明顯:發(fā)包單位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而承包商在施工中也不注意精打細算,因為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費及利潤,而成本越高,管理費及利潤也越高。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種形式,但目前流行的主要有如下幾種:

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這是根據雙方協(xié)議,工程無論成本多少,其承包商的人工、材料、機械等直接費全部按實報銷,然后再給予承包商一筆固定的費用,作為承包商的酬金。

2.成本加定比費用合同。即承包商的酬金以完成的工作量為計算基數,按協(xié)議比例提取酬金的合同。

3.成本加目標獎金合同。即在成本費用之外,發(fā)包方制定若干目標(如成本目標、質量目標和工期目標),若承包商實現目標,則按規(guī)定支付獎金報酬的合同。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即雙方協(xié)議一個最大的成本加固定酬金金額合同,并規(guī)定,當實際費用超過合同規(guī)定后,多余部分由承包商自理;當實際成本低于合同費用時,除付給承包商報酬外,多余部分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分享。

5.成本加提成合同。即發(fā)包方支付給承包方實際成本后,將發(fā)包方因本項目產生的利潤進行利潤分成,作為給承包商的酬金。這種合同方式可以作為一種項目入股或融資的方式。

實際使用時并不局限于這一種或幾種方式,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及合同雙方情況,靈活而多變地采取或創(chuàng)造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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