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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

1.什么是個性

個性一詞是從英文“personality”翻譯過來的,亦可譯為人格。最初來源于拉丁語Person,開始是指希臘羅馬時代戲劇演員在舞臺上所戴的面具,它代表劇中人的身份,后來指演員——一個具有特殊性格的人。一般來說,個性不僅指一個人的外在表現,而且指一個人的真實的自我。由于個性的復雜性,我國心理學界對個性的概念和定義尚未有一致的看法。

我國第一部大型心理學詞典——《心理學大詞典》中的個性定義反映了多數學者的看法,即:“個性,也可稱人格。指一個人的整個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總和。個性結構是多層次、多側面的,由復雜的心理特征的獨特結合構成的整體。這些層次有:第一,完成某種活動的潛在可能性的特征,即能力;第二,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征,即氣質;第三,完成活動任務的態(tài)度和行為方式的特征,即性格;第四,活動傾向方面的特征,如動機、興趣、理想、信念等。這些特征不是孤立的存在的,是錯綜復雜、相互聯系、有機結合的一個整體,是對人們的行為進行調節(jié)和控制的?!?

簡單的說,個性就是一個人的整體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總和。

2.個性的基本心理結構

從系統論的觀點看,個性是一個多層次、多維度的復雜的整體結構,其主要成分包括個性心理傾向性和個性心理特征。

1、個性心理傾向性

個性心理傾向性是指一個人所具有的意識傾向性和對客觀事物的穩(wěn)定態(tài)度。它主要包括需要、動機、理想、信念、世界觀等心理成分,其中世界觀在個性傾向性的諸成分中居于最高層次,決定著人的總意識傾向。個性傾向性體現了一個人需要什么、追求什么,信仰什么,故又稱個性傾向。個性傾向是人從事各項活動的基本動力,它決定著一個人的態(tài)度、行為的積極性與選擇性,它對個性的變化和發(fā)展起推動與定向的作用,是整個個性結構的核心。

個性傾向性的各個成分是互相聯系,彼此影響的,但其中總有一個成分居于主導地位,并隨一個人的成熟與發(fā)展的階段而不同。在兒童期,支配心理活動與行動的主要是興趣;在青少年期,理想上升到主導地位;到青年晚期和成年期時,人生觀和世界觀支配著人的整個心理與行動,成為其主導的心理傾向。

2、個性心理特征

個性心理特征是一個人身上經常表現出來的本質的、穩(wěn)定的心理特點。主要包括能力、氣質和性格。這種穩(wěn)定的心理特征是個性心理傾向性穩(wěn)固化和概括化的結果。

個性心理特征的每種特性都和其他特性處于不可分割的有規(guī)律的聯系之中。能力、氣質、性格各有特點,但又相互關聯。例如,性格可以改變氣質類型;氣質又可以使性格帶有特殊色彩并影響其形成和發(fā)展的速度。

一個人的個性心理傾向性是在實踐活動中逐漸形成并發(fā)展起來的,它反映了一個人與客觀環(huán)境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一個人特殊的生活環(huán)境和特殊經歷。當一個人的個性心理傾向成為一種穩(wěn)定而概括的傾向時,就成為自己對他人、對自我、對某事的一貫態(tài)度并采取相應的行為方式,從而構成一個人具有獨特特點的性格特征。因此,個性特征與個性傾向性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

3.個性的基本特征

1、整體性

個性的整體性是指構成個性的各種心理成份和特質,如能力、氣質、性格、情感、動機、態(tài)度、價值觀、行為習慣等,在一個現實的個人身上它們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密切聯系構成一個完整的功能系統。正常人的行動并不是某一特定成分(如能力或情感)運作的結果,而是各個成分密切聯系、協調一致所進行的活動。正像汽車那樣,它要順利運行,各部分必須協調一致朝著一定的目標,作為一個整體而運作。

心理的完整性是心理健康的表征。精神分裂癥是一種常見的精神病,如果一個人得了精神分裂癥,他就喪失了心理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颊叩母杏X、記憶、思維和心理機能雖沒有喪失,但已經亂七八糟的了。由此可見,正常人的心理是多樣性的統一,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2、獨特性與共同性的辨證統一

個性的獨特性是指人與人之間的心理和行為是各不相同的。由于個性組合結構的多樣性,使每個人的個性都有其自己的特點。比如同是沉默寡言的特征,有的人冷眼看世界,不是知音不與談;有的是胸無點墨,故作高深。

強調個性的獨特性,并不排除個性的共同性。個性的共同性是指由于受共同的社會文化影響,同一民族、同一地區(qū)、同一階層、同一群體的個體之間具有的共同的典型心理特點。例如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全世界的華人都有不少相同的個性特征。因此,個性是差異性和共同性的統一。

3、穩(wěn)定性和可變性的辨證統一

個性的穩(wěn)定性是指個體的個性特征經常地、一貫地表現在心理和行為之中,例如,一個人經常地、一貫地表現得冷靜、理智、處事有分寸,我們才能說這個人具有“自制”的性格特征。至于他偶爾表現出的冒失、輕率,則不是他的人格特征。由于個性的穩(wěn)定性,因而我們可以從一個人兒童時期的個性特征推測其成人的人格特征。

俗話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即形象的說明了個性的穩(wěn)定性。個性的穩(wěn)定性并不意味著它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理的成熟和環(huán)境的改變,個性也可能產生或多或少的變化。如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的重大改變、喪偶、遷居異地等,往往會使一個人的個性發(fā)生較大的甚至徹底的改變。

4、社會性和生物性的辨證統一

個性從其形成和表現的形式上看,既受社會歷史的制約,又受個人生理特征的影響。如需要、理想、信念、價值觀、性格都受社會影響而形成的,使個性帶有明顯的社會性。例如,在一定的社會中,同一民族、同一階級的人們在某些共同的生活條件下生活,逐漸掌握了這個社會的風俗習慣和道德觀念,就會形成某些共同的人格特點。

但是人又是一個有血有肉的個體。個體的遺傳和生物特性是個性形成的自然基礎,影響著個性發(fā)展的道路和方式,也決定個性特點形成的難易。例如,一個神經活動類型屬于強而不平衡型的人,就比較容易形成勇敢、剛毅的人格特點;而要形成細致、體貼的人格特點就比較困難。相反,一個神經活動類型屬于弱型的人,就比較形成細致、體貼的人格特點;而要形成勇敢、剛毅的人格特點就比較困難。所以個性是在先天自然素質和社會環(huán)境的相互選擇、相互滲透的積淀物。

4.個性的形成與發(fā)展

影響個性形成和發(fā)展的因素是很多的,但從先天與后天,主觀與客觀諸方面分析,不外乎遺傳素質、社會生活環(huán)境、教育和個體的主觀努力。

1、遺傳素質為個性的形成和發(fā)展提供了生理前提

遺傳素質是指個體的那些生來俱有的解剖生理特點。例如,個體的身體構造、形態(tài)以及感覺器官、運動器官和神經系統,特別是大腦的結構和機能特點。

遺傳素質在個性形成發(fā)展中的作用,一是它為個性的形成發(fā)展提供了物質的生理基礎。一個人不具有相應的物質生理基礎,有關的個性特點就不能形成。天生的盲人不能成為畫家,生來聾啞的人絕不能成為歌唱家。二是它為個性的形成發(fā)展提供了可能性,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凡是生理發(fā)育正常的人都可以成為具有某種才能、某種品德行為的人。另外,人與人的遺傳素質存在一定差異性。例如,人的高級神經活動的類型特點是各不相同的,這些差異特點,正是他們的個性的不同心理因素的物質生理基礎。不能決定一個人的個性模式,而只是個性形成的潛在可能性,并沒有規(guī)定個性的現實性。要想使這種可能性轉變?yōu)楝F實性,還要在實踐活動的過程中憑借社會環(huán)境的作用才能實現。所以,在個性形成的問題上,否認遺傳素質作用的理論是不對的,但過分夸大遺傳素質的作用,主張“遺傳決定論”也是錯誤的。

2、社會生活條件是個性形成和發(fā)展的決定因素

遺傳素質在個性形成中僅僅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可能性,而這種可能性是否能轉變?yōu)楝F實性,主要決定于后天的社會生活條件和教育的作用。社會生活條件,主要指社會經濟、國家制度、生產關系以及由它決定的生活方式等。在個性形成發(fā)展中,社會生活條件的作用有兩層含義,從廣義說,整個社會生活環(huán)境對個性形成發(fā)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任何個性都打著社會的烙印,任何個性發(fā)展都受著社會的制約。例如,封建社會幾千年,很多人的聰明才智被埋沒。“四人幫”橫行時,不少人個性被壓抑。從狹義說,局部的社會生活環(huán)境包括家庭、周圍環(huán)境和人際關系影響等等,對個性的形成發(fā)展起著重要的影響作用。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家庭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社會物質生活條件,首先通過家庭去影響兒童的個性,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是兒童最早的老師,他們的教育觀點、教育態(tài)度和教育方法等等對兒童有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兒童在家庭的地位也會在他的個性中打下深刻的烙印。兒童由于受家庭的溺愛,會養(yǎng)成任性、嬌氣、執(zhí)拗等不良性格。若家庭民主和睦,管理得法,則兒童易形成獨立、堅強、樂觀助人、有創(chuàng)造精神的性格。所以不能忽視局部環(huán)境對個性形成發(fā)展的作用。但我們也不能過分夸大環(huán)境的作用,過分了則是“環(huán)境決定論”。我們不能脫離先天素質這個自然前提以及人的主觀能動性這個內因條件,孤立地談社會生活條件的決定作用,否則就無法理解這樣的事實。高爾基生活在俄國沙皇時代,從小經受磨難,后來竟成了世界文學巨人;魯迅先生生活在黑暗的舊中國,卻成了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所以,在個性形成問題上,對社會生活條件的作用,我們必須有個正確的辯證看法。

3、學校教育在人的個性形成和發(fā)展中起主導作用

社會生活條件對人的個性影響,是自發(fā)的和多向的,有時是一致的,有時是相向的。這就可能產生合力或分力,甚至阻力。所以,社會生活條件對個性形成和發(fā)展的決定性作用,還得由教育把握其方向。

學校教育雖然也是環(huán)境條件,但它與一般環(huán)境條件不同,它是由一定的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組成一定的教育內容,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對受教育者施加的有系統的影響,它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自覺環(huán)境影響。能對人的個性的發(fā)展給予全面、系統和深刻的影響。尤其是教育能排除和控制環(huán)境中的一些不良因素的影響,給人以更多正面的引導,從而使人的個性發(fā)展朝著健康的方向發(fā)展。所以,教育在個性形成發(fā)展中起主導作用。例如,一個人發(fā)音器官再好,如果沒有音樂教師的培養(yǎng)訓練,不學聲樂技巧,不認識音樂旋律,就不可能成為優(yōu)秀歌手。

4、個體的主觀能動性在個性的形成和發(fā)展中起決定性作用

環(huán)境和教育的影響只是學生個性形成和發(fā)展的外因,這種影響只有通過“內因”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才能起到作用。應當說,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是其個性形成和發(fā)展的動力。在相同的環(huán)境和教育條件下,由于人們對待環(huán)境教育的態(tài)度不同,形成的個性也不一樣。14歲的鋼琴手毛坤裴,其父母是有名的擊劍運動員,從小他的父母就很想培養(yǎng)他繼承自己的事業(yè),但毛凈裴對擊劍絲毫不感興趣,而卻喜歡跳舞唱歌,后來在一個鋼琴教師的指導下,成了著名的鋼琴手。所以,學校和家庭對學生施加的影響,必須激起他們的主觀需要,使合理的要求變成他們自己的興趣和求知欲,并以此為動力,積極參加各種實踐活動,在活動中鍛煉自己的才干,陶冶情趣,發(fā)展個性。

總之,個性的形成和發(fā)展是一種多因素錯綜復雜影響的結果。其中遺傳素質是自然前提,是可能性,社會生活條件是決定性因素,教育起主導作用,個體社會實踐活動和個人主觀能動性是內因。個性正是在遺傳素質的前提下,在主體參加社會實踐的活動過程中被塑造出來的。教師的作用在于協調、引導、促進和規(guī)范各因素對學生個性形成和發(fā)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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