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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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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超前消費

超前消費是指脫離自己收入水平和收入能力的盲目消費行為,它以追求享樂為目的,以消費高品牌、高檔次的商品為特點,是一種不顧生產發(fā)展的可能和家庭收入的多少而盲目攀比、不計后果的消費方式。它敗壞社會風氣,在經濟上會造成虛假社會需求,妨礙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

2.超前消費的利與弊[1]

超前消費是社會發(fā)展對消費者的現(xiàn)實需要,也是進入小康社會人們消費觀的轉變,負債過日子,對人們的是一種動力和壓力,激勵人們更努力的工作去解決自己的負債,以滿足自己的生活要求。另外,適度的負債能夠有效地提高投資效率,充分享受生活的樂趣,提高家庭生活質量。

國家政策現(xiàn)在也在鼓勵消費的積極性。為了刺激國民消費,國家強化了宏觀調控,有計劃地加速商品房的建設和家用汽車的生產,擴大了消費領域。國家還制訂了一系列鼓勵消費的政策。其中信用消費、按揭消費、個人貸款就是很有吸引力的辦法,吸引了為數(shù)眾多的敢用明天的錢的超前消費者。其實政府的大量舉債,企業(yè)的借貸也是超前消費觀念的一種宏觀表現(xiàn),政府、企業(yè)的這些舉措也推動了地方的建設和企業(yè)的發(fā)展。同樣,作為消費觀念的微觀表現(xiàn),居民消費的轉變在促進我國經濟快速穩(wěn)定發(fā)展、擴大內需、推動社會消費方面發(fā)揮了很大的作用。

一方面,超前消費的觀念可以激活銀行資金。它以相當高的利率,貸給客戶,視客戶的年齡、收入等情況決定貸款的額度和期限;而且客戶把貸款消費的項目如,購買的房子、汽車抵押給銀行,當客戶一旦喪失償還能力時,銀行就可以把抵押物收回。同時,還可以激活市場,特別是激活了房地產市場和汽車消費市場,擴大了內需。另外,這種消費方式還解決了不少人的住房困難。

但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超前消費是一把雙刃劍,我們要在肯定它好處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它可能會給社會帶來的不利影響。

正如投資有成功也有失敗一樣,信貸消費同樣也有風險。貝爾曾經針對西方盛行的分期付款有過如此妙論:造成新教倫理最嚴重傷害的武器是分期付款制度,或直接信用?!柏撐獭爆F(xiàn)象是超前消費特有的產物,如果控制不當?shù)脑挘瑫ι鐣乃枷牒徒洕矫娑紟聿涣加绊憽?

思想方面,超前消費會刺激人們對物質的追求。過度追求物質享受也使得社會上的拜金主義思想日益嚴重,公眾的價值觀人生觀極度扭曲,甚至會產生極具破壞性的享樂主義和不切實際的浪費文化。經濟方面,如果城市中的這種“負翁”缺乏有效的制度規(guī)范和約束,一切只會走向預期的反面;經濟發(fā)展的穩(wěn)定會受到影響,擴大內需的背后是銀行里泛濫成災的呆賬壞賬,還可能為社會埋伏下許多“失控”的危險:一方面,它會對借貸方的財產構成侵害,產生社會信用危機;另一方面,也會影響負債人的信譽,造成他們在經濟和精神上的壓力,更會產生經濟糾紛。

不僅如此,過度的超前消費還會給消費貸款居民以超過心里承受能力的壓力,如果出于攀比心理消費,隨之而來的還貸壓力必然加大經濟壓力,從而造成心理上的壓力,生活質量、自身心態(tài)也會受到影響。一項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我國高達98.09%背有房貸的人,心理上會產生焦慮情緒。循序漸進是社會發(fā)展的規(guī)律,任何揠苗助長的浮躁心態(tài)對于社會發(fā)展是極其有害的,今天我們醉心于搭造空中樓閣,明天必然要承受從空中摔下來的痛苦。對于超前消費這個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產物,我們應該量力而行,防止超前消費成為過度消費,讓這把“雙刃劍”充分發(fā)揮其優(yōu)勢同時又盡量避免潛在的風險。

我們應該根據我國現(xiàn)階段的經濟發(fā)展情況,適度的進行進行信貸消費,不能一味地追求潮流而過分地增加個人消費信貸。例如對當前的住房情況,到2005年末,城鎮(zhèn)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已經超過26平方米,這與國民經濟整體發(fā)展水平,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相比,整個國民財富的累積水平在住房消費上已經超出了現(xiàn)在居民的富裕程度。另外有研究表明,正常的消費比例是30%的居民買房,70%租房,而我國現(xiàn)在的住房自有率已達到82%,遠遠超過正常水平。因此,我們現(xiàn)在并不是要繼續(xù)鼓勵居民貸款買房,而是要對當前信貸消費的情況進行合理的限制。

在美國,消費信貸為社會經濟埋下禍端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因為與消費信貸制度相配套的有許多完備的制度規(guī)范,“負翁”從借貸之初就處于制度監(jiān)控之中:有沒有不良減信記錄,具不具備還債能力,借出去的錢如何花等等,有了這些制度規(guī)范,“負翁”就處于制度框架以內。我國想要控制“負翁”朝著健康的方向發(fā)展,也有必要建立一系列配套的制度。

首先就是建立嚴格的消費審查制度,用來監(jiān)督“負翁”們在消費什么。并不是凡消費就能拉動內需從而促進經濟發(fā)展的,正如某位經濟學家所言,只有消費那些“發(fā)展資料”才能有力地推動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一般來說,信貸消費的對象包括“享受資料”和“發(fā)展資料”,只有對于“發(fā)展資料”的消費,才能不僅僅滿足于人們當下的欲望,而且有利于個體和社會的長遠發(fā)展。對于目前有不少“負翁”是在高消費“享受資料”的現(xiàn)象,我們要及時制止他們進行信貸消費就是為了超前享受及時行樂的思想,避免超前消費給我們社會帶來破壞性的享樂主義和不切實際的浪費文化的危險。然而,對于“發(fā)展資料”,我們就要鼓勵。消費審查制度就是對這種現(xiàn)象進行制度的約束,規(guī)范“負翁”的消費選擇。

然后就是以規(guī)范對“負翁”們的信貸過程進行合法性審查。嚴格對貸款者進行全方面的檢查,在銀行審批貸款項目時,就要看貸款者的信用和收入證明是否真實,貸款使用的項目是否符合規(guī)定,貸款者在本行和其他銀行還有沒有其他貸款,有沒有超越他的償還能力,以此減少貸款變成壞賬的可能性。

此外,我們還要建立個人誠信記錄審查制度,一個有說謊記錄的“負翁”是對消費信貸制度最大的危險。我們也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完善信用擔保機構,推行個人破產制度,在個人資產小于個人負債且無能力償還的情況下,如同企業(yè)破產一樣,實施個人破產制度。

3.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的區(qū)別

由于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在消費支出上都具有超越現(xiàn)階段支付能力的特點,因而,許多人以為,信用消費就是超前消費。其實,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是根本不同的。

(1)消費動機不同:信用消費是為了解決生活中的燃眉之急,滿足自身的生存與發(fā)展;而超前消費則把追求享樂、滿足虛榮作為消費的唯一理念。

(2)消費內容不同:信用消費購買的消費晶是生存與發(fā)展所必需的,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而超前消費所購買的往往是與生存發(fā)展需要關系不大緊密的高檔品、奢侈品。

(3)消費原則不同:信用消費講求實際和量人為出,講消費的可行性,既著眼于當前,又照顧未來,做到了二者的和諧統(tǒng)一;而超前消費則脫離客觀實際,只顧眼前,不管今后,割裂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聯(lián)系。

(4)消費后果不同:信用消費可以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可以減輕企業(yè)負擔與壓力,為經濟發(fā)展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可以促進消費者消費觀念的轉變和消費結構的改善,切實解決人民生活中的困難,保證生存發(fā)展的客觀需要,有效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超前消費則由于追求一步到位,嚴重脫離實際,必然助長奢侈、浪費、攀比之風,敗壞社會風氣,使人們丟掉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在經濟上還會造成虛假社會需求,妨礙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

由此可見,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的界限是非常明顯的,二者的區(qū)別在于是否從客觀實際出發(fā),是否為生活所必需,是否量人為出,是否符合個人、家庭、社會當前的和長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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