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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傭

百科 > 薪酬類型 > 明傭

1.什么是明傭[1]

明傭是指價格條件中規(guī)定的傭金,即在出口或進口發(fā)票上注明的傭金。

2.明傭的表示方法[2]

明傭的表示方法有三種。

①用文字加以說明。例如:

USD 100per M/T CIF New York including 3% commision。

每公噸100美元CIF紐約包括3%傭金。

②在貿(mào)易術語上加注傭金的縮寫英文字母“C”和傭金的百分比來表示。例如:

USD 100per M/T CIFC3% NewYork。

每公噸100美元CIFC3%紐約。

③用每單位商品傭金的絕對數(shù)來表示。例如:

USD 20 per M/T for commision。

每公噸傭金20美元。

3.明傭的支付方法[3]

由于外貿(mào)傭金是進口方或出口方支付給中間商代理買賣或介紹交易的服務酬金,所以,中間商為誰服務,就應由誰向中間商支付傭金。如果賣方委托中間商推銷商品,傭金就由賣方支付;當買方委托中間商采購商品時,便由買方支付傭金。在由賣方支付傭金的情形下,往往是由賣方收到貨款后,再另行付給中間商;在由買方支付傭金的情形下,則由進口方在支付進口貨款時直接扣除以便支付給中間商,因而出口企業(yè)無需另付中間商傭金。

4.明傭的作用[3]

1.明傭是中間商對交易作出貢獻的重要證據(jù)。先看一個案例:某中間商與某工廠在簽定了傭金合同,替工廠向海外客戶推銷產(chǎn)品,根據(jù)合同,在海外客商款項到工廠賬戶后2天之內(nèi),工廠支付合同成交額的4%給中間商作為傭金。后來,中間商介紹海外客商與工廠簽定了一份合同。合同履行完畢后,工廠按時收到了貨款。但是,當中間商要求工廠支付傭金時,工廠卻賴賬,說傭金合同上并沒有寫明海外客戶是誰,從而否認客戶是中間商介紹的,拒絕支付中間商傭金??梢?,在國際貿(mào)易實務中,中間商常常面臨促成交易后被委托人以中間商對此交易無貢獻為理由不付傭金的尷尬。在這種情況下,僅由委托人與中間商簽訂付傭協(xié)議或代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傭金的支付比例也是遠不足以保護中間商的合法權益的。因為如同案例中提到的一樣,這樣的協(xié)議并不能作為中間商為交易作出貢獻的證據(jù)。而采用明傭能較好地解決上述問題。傭金被明確地寫在買賣合同中,表明委托人已承認該買賣合同的簽訂是由中間商促成的,一旦委托人事后抵賴,明傭就成為中間商對交易作出貢獻的重要證據(jù)。因此,在我國對外貿(mào)易中,中間商為了保證收回傭金,往往要求在合同中寫明傭金。也正因為如此,明傭主要出現(xiàn)在我國出口企業(yè)向國外中間商的報價中。

2.明傭是中間商與委托人進行傭金結算的依據(jù)。明傭要寫明傭金的比例或金額,因此,明傭是中間商與委托人進行傭金結算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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