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分攤
1.什么是共同海損分攤
共同海損分攤是共同海損法律制度中的一項基本原則,指的是共同海損犧牲和費用應(yīng)由同一航程的各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攤價值比例分別攤付。
共同海損分攤的前提條件是船、貨由于采取了共同海損措施而沒有全部損失,即有財產(chǎn)被保全下來,并抵達航程終止地。其基本原則是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比例分攤。
2.共同海損分攤價值[1]
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是指由于共同海損措施而收益的財產(chǎn)價值與因遭受共同海損損失而獲得補償?shù)呢敭a(chǎn)金額的總和。主要包括船舶分攤價值、貨物分攤價值、運費分攤價值。下面就簡單的介紹一下這三種分攤價值的計算方法。
- 1、船舶分攤價值。
船舶分攤價值是指可以參加共同海損分攤的船舶價值。該分攤價值有兩種計算方法:第一種是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凈值,加上共同海損損失金額;第二種計算方法是船舶航程終止地的完好價值,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例如:
某船在目的港的實際凈值為140萬元,運輸途中該船舶遭受了25萬元的海損,其中5萬元屬于單獨海損。此時船舶的分攤價值該如何計算?
按第一種計算方法該船舶分攤價值為:140萬+20萬=160萬(元)
按第二種計算方法該船舶分攤價值為:140萬+25萬-5萬=160萬(元)
- 2、貨物分攤價值。
貨物分攤價值是指可以參加共同海損分攤的貨物的價值。該分攤價值的計算方式為: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扣減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由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例如:
某船裝載10000噸礦石,途中遭遇強海浪的侵襲,海水浸入貨倉,致使1000噸礦石受損,為共同安全又拋棄了500噸礦石以減輕船載,卸貨時每噸礦石價值5000元,其中包括保險費50元和運費100元,此時應(yīng)如何計算貨物的分攤價值?
按上面介紹的規(guī)則該貨物分攤價值為:
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5000*10000=50000000,
扣減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1000*5000=5000000,
再減去由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100*500=50000,
則貨物分攤價值為:50000000-5000000-50000=44950000
- 3、運費分攤價值。
運費分攤價值是指可以參加共同海損分攤的運費數(shù)額。該分攤價值的計算方法為:承運人在航程結(jié)束時有權(quán)收取的運費,減去共同海損發(fā)生后,為取得該項費用而支付的不屬于共同海損的營運費用,再加上共同海損損失金額。(運費的分攤價值應(yīng)以航程結(jié)束時所應(yīng)收取的凈運費為標準)例如:
某船運載貨物1000件,航程終止時承運人有權(quán)收取每件100元的運費,途中為了共同安全拋棄了200件貨物,共同海損發(fā)生后,為取得該項運費承運人支付的營運費為每件10元,則運費分攤價值該如何計算?
按上面介紹的規(guī)則該運費分攤價值為:
承運人在航程結(jié)束時有權(quán)收取的運費:800*100=80000
減去共損發(fā)生后支付的非共損營運費:800*10=8000
加上共損損失金額:(100-10)*200=18000
最后運費分攤價值為:80000-8000+18000=90000
- 4、免于分攤義務(wù)的財產(chǎn)
(1)郵件;(2)旅客行李和私人物品;(3)私人隨帶事務(wù)機動車輛